在购买家电产品时,我们总是希望更多的人选择国货,但是事实的前提是国货当自强。北京的张先生出于爱国精神,在选购液晶电视时选择了“创维”这个品牌,尽管在之前“创维”电视偶有爆炸或燃烧甚至致人死命的报道。张先生的理由不仅仅是民族品牌,更是考虑价格与服务,以及性能等因素。 咨询过马甸大中店后,经协商双方同意按照市场价格差价进行补换32L88IW产品。同样等待一周后,告诉产品有货但无法及时进行更换在此情况下我只好自己将故障机拉到商城并将更换机拉回。新机拉回日期已经是2006年8月16日,经简单测试后更新的32L88IW一切正常。 经过了近两周的使用,新换来的32L88IW产品于2006年8月25日再次出现故障,症状为DVI输入接口实效无法正常工作。25日晚再次进行报修,维修人员约好于2006年8月27日进行上门检测,约定时间13:30——14:00之间。27日早10点维修人员便开始进行电话催促希望早些上门检测,但由于公事在外无法及时赶回故只好跟维修人员再次确认服务时间2006年8月27日13:30——14:00。当日13:10维修人员再次与我电话联系,其中多次强调今日如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赶回希望改日处理,本人由于公事较多所以回答:“请等待一下,13:30前我一定赶回。”维修人员听到回复后同样回答了一句:“那我等到13:30,过一分钟我就走。” 面对如此恶劣的服务态度,我开始对于创维集团官方网站上的服务宣传产生质疑。 2006年8月27日13:28分我准时回到住处,见到了久等的维修人员。待维修人员上门后,开始对故障机32L88IW进行检测。首先维修人员怀疑是用户主机出现问题,但在经过连接VGA输出接口后确认主机端一切正常。 随后维修人员开始检测DVI数据线,利用万用表无法导通维修人员判断故障原因是出在DVI数据线上。用户提出利用这条数据线以及同一台主机连接LCD液晶显示器以判断线材以及主机是否出现问题,但此方法遭到维修人员拒绝并一再要求换线进行测试。 无奈之下,我只好拿出早已购买的另一条DVI数据线进行测试,并提出采用之前测试方法,此时维修人员也只好接受。 经一系列测试电脑主机通过维修人员判定有问题的DVI数据线,在LCD液晶显示器上工作一切正常。看到结果,维修人员判定故障出在使用仅两周不到的32L88IW上,并同意进行更换。 由于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相继两款88IW系列机型均出现了严重问题,本人以对此系列机型质量产生了质疑,为此拨通了创维热线电话95105555。 经过多次占线等待后终于转接到一位服务人员手中,本人将问题如同文中所述告诉服务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请与北京商家进行联系。由于涉及到了更换产品系列问题,本人再次强调要求希望服务人员能给予官方支持如“可否进行这样操作”,服务人员答复依旧是:“请与北京商家联系。”同时在语气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烦躁的情绪。咨询无果后只好再次拨通北京马甸大中创维店电话,对方态度较为诚恳听完我的描述后回答:“向上申请,等待回复。”事情至此已告一段落,具体解决方案还在电话等待中。 本人在一开始选择LCD TV时看好品牌——夏华、创维,因为两家产品无论价格还是功能都可以满足本人需要。在经过朋友推荐后,选择了口碑较好的创维品牌。没想到两款产品在短短一个月之内竟会连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更没想到的是创维服务人员的恶劣态度。至此,本人已经开始对创维品牌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诸如在:http://www.skyworth.com/service/创维官方网站上宣传的上门服务“六个一” : 一句问候语:进门时一名问候语“您好,打扰了,请问这是X先生(女士)家吗?我是创维集团XX号 至今两次上门服务,本人哪怕是一条也没有感觉到。 当日晚创维北京与本人取得联系,联系时使用电话是010-64130578。电话那边是一位男同志说话很和气,在他了解情况后,我提出添补1000元更换32L16SW或添补1500元更换32L98SW的要求,对方回答“需要明日开会研究”。 次日午间,我再次拨通创维北京电话得到回复是等待消息中。下午再次拨通电话,得到的回复竟然是;“不能够更换只能够维修。”,当多次询问北京分公司电话时,对方态度强硬大声恐吓。最终双方只好以很不友好形式挂断电话。 购买一个月时间,等待工程师就需要一周多,等待更换又是一周,如此算下来创维88IW系列LCD电视15天之内连续两台出现故障。如此质量,我们不得不抱以怀疑态度。国产品牌在品质上既然无法与国际品牌进行抗衡,那么在本土化服务上至少应该达到更高水准但通过本次购物经历,得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结果。 在报修期间,本人曾经尝试通过http://www.skyworth.com/cn/上刊登的用户信箱以及总裁信箱与创维取得直接联系。得到的结果却是,用户信箱遭到退信总裁信箱根本无法打开。服务?服务是什么? 现在每每看到创维网站上:“我们的愿景——我们的理想是令创维视听产品进入亿万家庭,在不同国家,让不同民族人们享受数字视听生活的美妙和乐趣。”心理总有阵阵酸楚,不管哪里的消费者最基本的要求无过于买到最牢靠的产品,创维面对这一基本要求还没有做到又谈何更高愿景? 求助人要求:退货或者更换为没有问题的机器! 王博士观点:
但是,实际使用效果让张先生大失所望!这台创维26L88IW液晶电视刚买回家就发现LCD屏幕漏光现象,还好,经过检测,创维的维修人员为张先生补差价更换成32L88IW。换了一个型号,漏光是没有了,但是两周后张先生发现这台创维32L88IW的DVD接口无法使用。维修人员检测后同意更换,但是之后创维方面竟然又反悔,只肯维修不肯更换!
求助信原文如下:
本人与2006年7月29日在北京马甸大中店购买了创维型号为26L88IW的液晶电视产品,回家使用时发现屏幕左侧存在严重漏光现象后于2006年7月30日进行电话报修。维修人员很快与我取得联系,但由于上门时间均为国家要求工作时间所以等待大约一周后才进行上门检查,经过检查确认漏光问题存在并同意予以换新处理。
服务工程师,来为您上门服务”,走时一句告别语“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今后有需要欢迎随时和
我联系;
一双鞋套:给用户上门服务时穿上自带的鞋套;
一块抹布:上门服务随身携带一块抹布用于清洁;
一块垫布:上门服务携带一块垫布,用于维护维修现场的整洁,及避免损坏用户的家具;
一张卡片:服务完毕送给用户一张服务卡片;
一次美容:服务完毕后将用户机器机内机外彻底清洁;
也许张先生的遭遇算是巧遇,但是接连两个型号都出现不同的缺陷问题,这显然不是一般的问题体现。从创维26L88IW新机的屏幕漏光看,这是明显的LCD品质缺陷,张先生在不得已更换为32L88IW之后不久又发现DVI接口问题,这就是功能性缺陷了!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是创维在问题面前背离消费者利益的态度,而且出尔反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张先生购买的创维液晶电视并没有经过两次维修,但是,在出现问题之后,创维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妥善解决,而不应该不顾缺陷的事实而拒绝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