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等离子彩电的三包规定,竟然拿了其他产品的三包规定套用,结果出现该产品存在两种保修期的可笑局面,让消费者无所适从。然而让人困惑的是,对于上述荒谬问题的产生原因,三星公司至今缄口不语,以沉默应对质疑。
发现这一问题,源于一位杭州用户的投诉。因三星等离子彩电频频发生黑屏现象,消费者何金水找到本报求助。何金水对于三星特约维修店给产品主要部件,限定一年保修期的做法相当不满。他拨打了三星800免费电话咨询,得到的也是同样的说法。
经过调查,记者果然发现了问题。三星彩电的《产品保修证明书》上显示,离子彩电执行的是《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但该规定则指出,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二年,这于维修站自称一年的保修相互矛盾。
更为夸张的是,视听商品三包规定所适用的范围,仅仅是家用视盘机、音频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三种产品,电视机等商品被明确排除在外。显然,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不适用于等离子彩电。对此问题,省消协投诉部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本报关注了这起令人不可思议的售后服务问题之后,三星公司立即向投诉人退还了上千元的修理费,并承诺免费维修。然而就敏感的三包问题,尽管记者多次要求给予解释,但三星公司却迟迟未做任何说明。
三星公司的做法不禁让人打了问号。个案投诉的消费者,权益得到了维护,那面对更多的用户,三星公司难道没有义务给出一个说法吗?三星等离子彩电究竟该适用怎样的三包规定?主要部件的保修期究竟是一年还是二年?莫非三星公司在现有荒唐的“彩电三包”问题上还要将错就错?
三星公司何时能够结束沉默,负责任地作出一个说明?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