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理解张平教授支持国内DVD企业的心情与努力,但他的申诉能否通过8月17日的复审,到时才能知道,我们也会根据法律许可,尊重复审结果。”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 部一位相关人士昨对记者说。
他所说的张平教授来自北大知识产权学院,他一直跟踪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由索尼、先锋、飞利浦组成)针对DVD企业的专利收费问题。前不久,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针对该联盟在华DVD专利的有效性和高额许可费的合理性的申诉,并将于下周四面临最后复审。
昨日,知识产权局一位参与审核的人士透露,如复审通过,3C联盟将无权向中国企业征收DVD专利费,且可能被迫向国内企业返还以往不合理收费。他说,复审通过几率很大。
飞利浦确曾在专利上遭遇过国内DVD企业的多次挑战。2005年6月,德国法院判处飞利浦欧洲专利EP0745307无效,胜诉方是香港东强电子。
该人士认为,将德国法院判决结果作为中国DVD厂商获胜依据,并认定飞利浦以前的商业合同“构成欺诈,具有恶意”,更多是一种个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