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被LG飞利浦公司控告侵犯专利权的中华映管和大同公司正寻找机会反击。
LG飞利浦向中华映管、大同和优派要求5240万美元的专利侵权赔偿。LG飞利浦在华盛顿的律师事务所McKenna Long & Aldridge的律师Gaspare Bono指出,索赔金额的确定基于中华映管从1999年起在美国市场利用所侵犯专利取得的23.5亿美元的面板销售收入。
而中华映管的代表律师则声明,中华映管并没有窃取专利,且LG飞利浦所提到的面板并不是新发明,因而不能借此索赔。
诉讼案最初起于2002年,LG飞利浦控告中华映管及其母公司大同侵犯其TFT-LCD的专利权。
其实,大同和优派在英国已经打赢了官司,大同和中华映管在美国法院也基本得到了支持。此次LG飞利浦再拾已经失势的讼案,是重新提出新要求,还是继续抱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