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雷先生打来投诉电话,称他在家电维修部修电视机时,维修工只焊了一个焊点就收了他30元的维修费,而且没有给他开发票。
家住道里区河图街的雷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电视最近出了毛病,开机不显示画面,他把电视机送到了楼下的家电维修部,维修工把电视后壳打开后告诉雷先生:“问题很严重,电路板不行了,要修的话比较费劲。”雷先生询问维修费多少?维修工回答最少也要30元。雷先生觉得既然问题很严重,那30元也值得,就交了维修费。随后,维修工拿出焊枪,把一个开焊的焊点焊牢后,就装上了机器的后壳,插上电源后,电视机故障消失了。只简单焊了几下就要30元维修费,雷先生觉得很不合理,于是他向维修部索要发票,结果维修部老板回答他:根本没发票。
记者以修理家电为名找到了这家泰达家电维修部,在堆满旧家电的屋内没看到任何价格表,记者询问电视没图像要多少维修费,老板回答:“不一定,最少也要三四十吧,根据具体毛病收费。”随后,老板还向记者推荐起他自己组装的电视机。
随后,记者走访了河图街附近的4家私人家电维修部,发现《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在这里成了空话,没有一家店铺内能够找到价格表。而且多家维修部都私自改装电视机出售,消费者修家电还是要费劲地讨价还价,一不小心就上了商家的当。据业内人士介绍,虽然规定了家电维修应当如实介绍价格信息,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条款,但并没有出台细化的标准,究竟该如何制止、约束经营者欺骗消费者都没有规定,因此许多私人家电维修点对于明码标价的规定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