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信信息产业部正式公布了中国数字电视的审评标准,终于,混乱的市场似乎有了一个一统的兆头,然而,新的标准刚刚发布不久,就引来企业、个人以及社会的大片讨论,似乎,一切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简单和顺利,那么,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本刊的一线记者将在第一时间向您揭示标准公布期间所值得记载和深思的大小事件,林林总总。同时,让您对“数字”、“高清”这些经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有一个全新而深入的认识!
针对日前在数字电视行业吵得沸沸扬扬的高清标准问题,信息产业部发布公告——“支持行业性认证机构开展数字电视产品相关认证工作”。从各电视厂商获得认证的渠道来源来看,宣称的认证机构主要有三个——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和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行业权威人士表示,这种三个认证机构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就目前来看,已经开展高清认证的机构只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这种说法得到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胡燕的肯定。胡燕表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是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可以开展数字电视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其认证工作将严格按照认监委有关要求开展,目前数字电视产品认证将分“高清认证”、“标清认证”和“机卡分离”三种,其中,“高清认证”、“标清认证”将按照认监委发布的06年3号公告《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要求的认证技术规范进行。在认证方面,由于该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因此除认证过程所需成本外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胡所长还表示,认证工作需要规范的,如果通过认证的产品不符合对社会原有的承诺,不但厂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认证机构也将负有连带责任。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将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
高清标准出台以后,很多人认为标清电视从此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这个误区,电子标准化研究所的赵新华主任提出,标清电视也是我国数字电视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不会因为高清标准的出台而消失。
在过去,由于高清的标准不明,很多厂商打着高清的概念,卖标清的产品,混淆市场,导致真正高清的产品卖不出好价钱。这次标准的出台将规范高清和标清的概念,规范市场。但并不是说高清标准出台后,标清电视就没有市场了。赵新华说,目前,标清电视在我国数字电视市场中占据着较大的比重。标清的电视也能接收高清的节目,只是显示的效果没有这么好,这就和黑白电视也能接收彩色电视一样。由于高清电视和标清电视在价格上差别很大,面对的消费群体也不一样,标清电视依然有广阔的市场。对于消费者而言,应当根据自己口袋里的钱和欣赏要求来选择,不用一味的追求高清。
赵新华透露,即将开始的数字电视认证工作中不仅包含“高清认证”项目,还包含“标清认证”项目。他还强调,在我国高清电视产品并不丰富,价格也较为昂贵的情况下,数字电视的焦点全部集中在高清上是不利于整个产业发展的。大力发展各种层次的数字电视,满足各种消费群体的需要才能全面的带动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本报截稿前,正式收到数字电视认证机构之一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产品认证中心发来的高清认证标志。该标志将在未来通过检测标准的高清和标清电视上使用,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更放心地购买相关产品。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产品认证中心对此表示,目前企业要获得“CESI产品认证标志”,必须经过申请受理、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样品检测、检测报告和检查报告的提交、做出认定决定、颁发证书这一套严谨、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相信在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的数字电视市场上消费者就能与张贴了“CESI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见面。
“CESI产品认证标志”针对数字电视产品特性分为“高清晰度”、“标准清晰度”和“机卡分离”3类共7种标志,其中涉及到显示器的高清认证和标清认证式样及其含义如下:
2006年3月31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业界期盼已久的25项数字电视终端产品行业标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截至2006年4月12日,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内,已经有TCL、海尔、海信、康佳等多家彩电企业的数十个型号通过了该认证,拿到了相关证书,并且据有关消息称,这还仅仅是首批型号。原本目的是让消费者能明白消费购买的数字电视是否符合标准,而如此快的认证消息又引发了新的疑惑:“认证难道不要进行检测吗?检测难道不需要时间吗?”有关专家也表示:“以前大家说市场上都是假高清,而一夜之间,市场上又全变成获得认证的真高清了。这也太儿戏了吧!”
对于这个问题,上海律协特邀委员、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作为认证机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对认证产品进行多方面测试,以保证产品的指标、性能符合要求等。如果有消费者发现,厂商宣传的通过认证的产品没有达到认证标准,那么完全可以对制造商和认证机构进行起诉,一经查证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认证机构和有关人员也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认证技术规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认清了产品。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认证机构各自编制技术规范,造成了同一种认证对象(尤其是产品)存在多个技术规范,有的机构制定认证技术规范时未按科学程序论证,草草裁剪标准后即用于认证。这样的认证技术规范缺乏科学性等。”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这样表示。国家认监委于2006年1月23日发布了《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此举将有助于改善目前认证混乱的现状。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技术规范的相关信息,包括技术规范的名称、备案号、发布号、发布单位、适用范围、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说明性信息,以国家认监委备案公告的形式发布,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