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新闻

彩电7年报废遭质疑 老百姓不舍得该怎么办

来源:华商网 更新日期:2006-04-13 作者:吕小骊
昨日《工人日报》刊登了一条让我很是担心的消息:信息产业部将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

  我一想,我家的彩电是1997年底买的,现在都8年了,这期间坏过、修过,不过还将就能看,于是在近期也没买新彩电的预算。那么,到了明年3月,会不会哪天正在看电视,某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突然破门而入,把我的电视机搬走?然后告诉我:“你的电视超过了使用期,我们把它搬走,进行‘强制报废’。”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电视机即使超过了7年,只要还能看,就会继续看下去,就算换台新的,谁也舍不得抡起大锤把那旧的砸个稀巴烂以“报废”。既然老百姓舍不得“强制报废”,这个由信产部、发改委等7个部委联合制定的“7年强制报废”谁来执行呢?采取什么办法执行?难不成让这七大部委抽调人员组成一个“电视机报废队”,挨家挨户去搬电视砸电视去?实在人手不够让彩电厂家“出人出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旧的报废了,他们肯定是要买新的,厂家不就有了商机了吗?企业出人“帮忙”,肯定不会要“工钱”的。

  报道说,信产部经济运行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彩电使用年限过长容易对眼睛造成损害,辐射也会随之增加,旧彩电出现短路的可能性增大,严重的还会引起燃烧甚至爆炸。任何产品都不可能无限期地使用下去,老化后会产生安全问题,所以超期服役的家电产品如出现安全问题将不再由企业负责。

  这话好像有道理,但7年为限不知道咋定出来的,再说了,笔者真的猜不到他们打算咋样执行呀。
推荐液晶电视品牌
广告联系:010-82755684 | 010-82755685 手机版:m.pjtime.com官方微博:weibo.com/pjtime官方微信:pjtime
Copyright (C) 2007 by PjTime.com,投影时代网 版权所有 关于投影时代 | 联系我们 | 欢迎来稿 |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网友评论 返回顶部 建议反馈
快速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点一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