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松下等离子彩电突然没办法正常使用了,钱女士联系了维修点。不料维修工上门检查时,却发现这台彩电连生产编号都没有,这就好比一个人没有身份证。钱女士跟当初卖出彩电的某家电卖场交涉,卖场却说,钱女士手上的发票有问题,还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当事人出差在外
据钱女士介绍,去年5月28日,她丈夫在这家家电卖场花18150元买了这台等离子彩电。“今年2月初,我发现电视机放不出来了,就打了维修点的电话。”钱女士说,维修人员上门后发现电视机没有生产编号,随后她跟卖场取得了联系。卖场负责人上门来道歉并承诺可以换台新的,但她不同意,要求卖场退一赔一,同时想弄清楚电视机出问题的真正原因。
可是,双方去工商部门调解时,卖场却指出,钱女士出具的买电视机的发票是有问题的,并要她对此作出解释。“既然卖场报案了,现在公安也在调查,我想很快就会有结果,等结果出来再说。”钱女士说。她强调电视机是丈夫买的,其他事情她不清楚。当记者表示希望与其丈夫电话沟通时,她说丈夫出差了,联系不方便。
疑团重重的发票
家电卖场的有关负责人则说,钱女士出示的发票疑点多多。
首先,发票的纸质很差;其次,这是一张2004年的发票,但上面写的时间却是2005年5月;第三,发票合计金额小写为“50元”,令人匪夷所思;第四,卖场调出来与钱女士出示的编号相符的发票,上面的内容不是松下彩电,而是惠普电脑;第五,卖场调出与钱女士出示编号相符的提货单,上面的内容也不是松下彩电,而是奥克斯空调。
“这张发票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位负责人还推测了问题发票背后的种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消费者和商场都是受害者,是有人冒卖场的名义卖了彩电给消费者;第二种可能是消费者委托第三方购买,第三方从中做了手脚;第三种可能是消费者从其他渠道买了这台电视,遇到维修问题后无法解决,才出此下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希望消费者报案,但消费者不同意,因此卖场才报了案。
编号好比身份证
联系了松下维修点,维修点的陈小姐介绍了相关情况。
当时,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发现机子本身没问题,是电源插头没插好。处理好之后,维修人员要钱女士办理保修手续,但她无法出示保修单,这才发现机子没有机号。“机子没有机号,就像人没有身份证,我们无法查询它的相关情况。”陈小姐说,事后,他们通过松下分公司查询,得知这台机子确实是松下公司出厂的,但没法知道主人到底是从哪儿买的。
有效凭证最要紧
工商部门表示,这起纠纷问题的焦点是“有效凭证”。而有效凭证是每起消费纠纷都会涉及的一个问题,消费者只有凭有效凭证才能享受退货、换货、保修等相关售后服务。所谓有效凭证,一般是指由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发票、商品“三包”凭证、收据和电脑打印小票等,这些凭证必须是由商家提供的才真实有效。
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付钱后要及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好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有效凭证就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