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朱先生看了三星37R71B液晶电视铺天盖地的广告,于2006年10月7日在当地电器城买了一台,花费11700元。然而,朱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这台液晶电视根本就不能正常观看:不但严重拖尾,还会出现画面停滞、水波纹、马赛克的现象。朱先生赶紧联系三星,多次催促后,维修人员才上门检测,但对方只是看了一眼便声称是正常的,不肯退换!
之后,朱先生又多次致电三星客服,工作人员每次都说会上向级反映,可至今问题仍未解决。无奈的朱先生只得向电器城求助,但人家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只要三星给你开了检测报告,我们就给你退换!”
求助信原文如下:
经过多日的广告比选,10月7日在当地电器城选购的一台三星37R71B液晶电视,自提货,晚上接上底座后调台,发现有上下串动的波纹,再看体育台,乒乓球和足球节目,发现拖尾现象严重。
甚至连运动员移动时运动服的色彩出现滞留现象,树林和水流的画面出现马赛克现象,还有就是电视台停播时七条彩道在相邻区域出现颜色扰动现象,声音有时也出现刺耳的噪声。
对于这一切,三星的宣传可是7.5代屏、反应速度8毫秒、完全消除了拖尾现象啊!我打了800电话,在反复催促3天后,015站的售后来了,说是一切正常,不给出报告。
我只有搜集证据,把所有的现象都照了片,给800打了电话已经不下10个,都10天多了,还是没人管。
求助人要求:退货!
王博士观点:
“三星液晶电视的价格比其它国产品牌高出三四千元,我花那么多钱就是图它的广告宣传效果:8毫秒急速反应、完全消除拖尾现象!难道三星就是这么欺骗中国消费者的吗?!”朱先生非常气愤!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虽然朱先生家的液晶电视已购回半个多月,不过他在购机7天内就报修过,因此,如液晶电视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电器城和三星理应为用户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