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吃俭用、不吃不喝一年多才赚够8500元买了一台三星液晶电视,可是看了没到20天就坏了!”律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花两万多买了两台三星液晶电视,三星总部在电话中居然告诉我全是台湾屏!”张先生气愤地给记者打来电话。
10月27日,本报用大篇幅报道了关于洋品牌“中国造”、偷换台湾屏幕欺骗消费者的新闻,在沈城家电界、家电商场和广大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数十位读者几乎打爆了本报的热线电话,他们纷纷向记者投诉他们购买洋品牌电视遭遇的种种问题。
根据读者投诉,本报记者立即组成特别行动小组,兵分三路对沈城所有家电卖场进行了一次跟踪暗访,暗访中,记者发现了洋品牌液晶电视屏的惊人内幕。
[卖场调查]
销售人员口径不一
洋品牌液晶电视的销售人员对于自家屏幕产地的回答分两种:一是大方承认并指出哪个型号是台湾屏;另一个则是矢口否认自家采用台湾屏。
10月28日,本报记者分别到沈阳中街、太原街、北行的几大家电卖场采访发现,不少洋品牌液晶电视销售人员诚恳地告诉记者:“不都是原装进口(液晶)屏。”其中,SONY、LG、飞利浦等销售人员还当即现场给记者指出,“SONY产品中,U系列的有采用台湾友达屏或奇美屏,例如KLV-40U200A和KLV-32U200A”、“LG产品中有一部分用的是台湾奇美屏,例如32LC2R”、“飞利浦的TA系列也采用的是台湾屏,例如32TA1600和42TA1800”……
很多销售人员均表示,“不是说所有降价的洋品牌液晶电视都是台湾屏,但价格降得特别悬殊的,多数都是采用台湾屏的。”
本报记者走访了中街、太原街和北行三家卖场的三星液晶电视销售柜台,销售人员不约而同地以“三星自己有(液晶屏)屏厂,采用自己生产的屏,质量绝对有保证”来作为促销语言。
[对话三星]
三星总部承认有问题
记者在昨日上午拨打了三星800-8105858的免费服务电话,接线人员未能解答。中午时分,一位自称是三星总部黑电部负责人的张先生(工号为1958)给记者打来电话,以下是记者与张先生的通话内容。
张先生:您好,是您想咨询所买三星电视的屏幕是哪产的吗?
记者:是的。
张先生:您所购买的型号为LA32S71B的液晶电视有一部分批次的产品采用了台湾屏幕,有一部分采用的是三星原厂屏。
记者:那我所购买的到底是哪产的屏?两种屏的价格是一样的吗?
张先生:你是花多少钱买的?
记者:8500元。
张先生:你是花8500元买的?(难以置信的口气)三星原厂屏肯定做不到这样的低价。
记者:那你是指我买的电视肯定是台湾屏了?
张先生:也不能确定,有可能是。
记者:我有一个朋友也刚刚买了三星两款电视,也想查一下是哪产的?型号是40S71和32S71。
张先生:这两款全是台湾屏,我们S系列所有的产品都采用的台湾屏。
记者:既然你们用了台湾屏,为什么商场的销售人员声称全部采用自家原厂屏呢?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张先生:商场怎么说是他们的事,不是我们让他们说的。
记者:我买的这台三星液晶电视已经出问题了。现在商场不给我退换,要你们出具手续才可以。
张先生:是20天吗?维修工人上门了吗?
记者:他们检查说是主机坏了,需要换件,我不同意,我太不放心你们电视的质量了。你们给我出个手续,我要求换或者退!
张先生:对不起,这个手续我们肯定不会出,因为你的电视已经过了15天保换期了,现在只能维修。
记者:你能告诉我三星都有哪些型号采用了台湾屏吗?
张先生:就是S系列和你买的这个型号的一部分批次。
记者:其它就没有了吗?
张先生:没有了。
[投诉实录]
看20天就出问题了
律女士打来电话说:“我真的后悔买下那台三星电视,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么大品牌的电视质量也这么不过关,8500元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不吃不喝一年多才能攒够的钱,电视买回家后我老珍惜了,但现在居然坏了,这让我怎么办啊?”
原来,律女士在10月1日花8500元在沈城某商场买了一台型号为LA32S71B的三星液晶电视,可是在10月19日开机时,电视没有了图像,只有声音。她马上找商场要求退换,可商场认为过了7天包退期和15天包换期所以不给退换,声称必须三星给出具手续,他们才能给退换,于是律女士致电三星的800电话,得到的答复是上门维修,律女士的电视经维修工人检测之后判断是主机坏了,需要拆卸下来返回厂家换件,换件需要7天到15天的时间。律女士对记者说:“我对这台电视已经失望了,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退掉这台电视!”
■消协释疑
超15天也有机会退
沈阳市消协投诉部杨运铎表示,根据“消法”规定,商品退换制度是指整个商品在15天之内出现问题可以退换,但律女士的液晶电视已过这个期限,属于不退换行列。至于“液晶屏占整个电视成本的70%至80%,可否有延长退换时间”的问题,杨运铎无奈地称:“目前,液晶电视的零部件维修期限全国都没有统一规定。”
律女士想退换看了20天就坏了的液晶电视还有办法吗?杨运铎说,三包期内维修2次还无法正常使用的商品,商家需要负责换货(同型号的),如果该型号已不生产且无法调换的话,商家则需要给消费者退货。
买没几天就降价了
张先生是10月8日在沈城某商场买了两台型号分别为40S71和32S71的三星牌液晶电视,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为了买电视,我国庆节前后一直在逛商场,‘十一’期间,我发现这两台电视都降了几千元,40寸的才13999元,32寸的才7999元,和不少国产品牌的价钱都差不多了。可是看到你们的报道后,我马上给三星800打电话,我要求他们必须告诉我,我买的两台电视到底是什么屏,结果他们家电部的工作人员帮我核查了之后,明确告诉我说我买的两台电视全是台湾屏!我现在非常气愤。”最后,张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厂家严重的欺骗,表示如果有可能将向三星索赔。
■消协释疑
可获增加1倍的赔偿
杨运铎表示,如果制造商承认采用台湾屏,而销售人员却不告知消费者,那根据“消法”第四十条,则属于欺诈行为。
对于很多消费者关心的索赔数额的问题,杨运铎解释说:“如果消费者获得厂家出具的承认采用台湾屏的书面文书,再获得销售商的写有原厂液晶屏的书面证明。然后就有权利让销售方拿出是原厂屏的相关证明,如果对方没有,则构成欺诈行为。真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获得原商品价格增加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