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的极限是自由,爱情的极限是放弃,生命的极限是无极……这是《无极》海报中的宣传语。大中的特色是“15天差价补偿”,价格的极限在大中……,跟无极的广告到有几分相似之处。无极的寓意是诠释生命的极限,然而耗费巨资的无极却没有突破票房的极限。这多少和大中的“15天差价补偿”的价格政策有着雷同的宿命。
差价补偿的前生今世
何谓“15天差价补偿”?即如果消费者在大中卖场购买商品后,在15天内发现别的商家同样的商品价格更低,大中会将商品的差价补偿给消费者。大中有何底气能喊出价格最低的豪言壮语呢?大中电器经贸总部副总监、IT事业本部部长李宇松,近日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解释说:“主要是大中电器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采取原厂直供和集团采购的方式,实现了IT数码厂商到消费者的最短通路,同时大中电器的集团采购也能压低产品进价。产地成本也是低价的另一个因素:大中电器大卖场的单位面积租金仅仅是电脑城摊位租金的1/50。”
然而大中的销售人员在解释具体差价补偿的流程时,是这样说的,“只要您在这里购买产品后,发现其它地方比我们这里卖的便宜,都可以凭借那里的销售票,到我们这里来补偿差价,不包括样机处理和特价产品。"第一个问题产生了,即便消费者可以获悉其他卖场同一产品有着更为低廉的价格,但又应当如何获得该产品在另一卖场的发票呢?莫非买一对来做情侣机不成?而第二个问题是,家电数码产品在节日和周末期间,价格变化是很快的,如果不要发票证明,万一15天之内人家价格又上去了怎么办?到底应该按哪个价格来算?我们总不能也学着昆仑对倾城那样,来一句“发票,我要带你回去,我要让你知道,价格是可以改变的。”
宿命还是陷阱?
看完《无极》后总认为《无极》的意义并非如海报上说的生命的极限,反而似有宿命之意。宿命就宿命吧,咱老百姓买家电就追求一个物美价廉,质量有保证的基础上相对低廉的价格,再加上完善的后备服务,这要是宿命呢?咱也就认了!可某人偏偏动不动就声嘶力竭来个”价格的极限”,"谁敢比我低?",人家凯歌先笑了,您这抄我《无极》的概念不是?
那“15天差价补偿”究竟是一场幸福的宿命还是值得怀疑的陷阱呢?据福建工商时报报道,在福建某高校读书的陈标,10月2日在大中电器看到“购买后如高于其它商场价格的,15日内可补差价”的宣传后,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手机,花了1249元,然而第二天,他就在另一家电卖场看到同品牌同型号的手机只售1180元,为此,小陈要求大中电器按承诺退其差价。可让小陈失望的是,大中电器店并未偿差价,理由是虽然品牌、型号相同,但颜色不同,所以不予补偿。原来,“15天差价补偿”如光明对倾城所说的那句台词“这是我一生最后一次胜仗。”结果,观众们都笑了。
企业的宿命是诚信
从企业的角度上讲,差价补偿是企业在竞争中无奈的选择,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商家在做出差价补偿承诺的同时,也在承担风险。但同时,风险中孕育着利润,商家这种低价信息肯定会有效地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一方面,商家可以通过此举在激烈的竞争中打响自己“让利于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赢得更多的销售额;另一方面,顾客也得到竞争带来的好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举措让商家和消费者都各得其所。
但是,商家们既然做出了差价补偿的承诺,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只要顾客发现其售价不是最低的,就理应按照承诺,给消费者以差价补偿。否则,就有“做秀”之嫌。《无极》的3亿5巨额投入属于制片方的宣传,而影迷最看重的还是片子的好坏;消费者也一样,不论是补差价还是搞促销,立足服务,诚信为本才是一个优秀企业的最终宿命。
推出差价补偿,其真正目的恐怕在于获取竞争优势,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这是一个很有效的促销方式,但要想把这种促销手段做好并不容易,它要求商家具备相当高的定价水平,既要有利润又能保证相对低价。实际上,它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除去恶意降价与低价倾销的因素,差价补偿能有效地引导商家们的合理竞争,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平,迫使商家学会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如何生存和发展。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商家不能人为的设置不合理的障碍,不能仅把差价补偿当作吸引顾客的招牌和幌子。
否则,昆仑大哥,能不能再让时光倒流一次,也给俺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让俺把票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