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办公外设、数码产品、投影机、网络设备等供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GK2005-016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政法系统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办公外设、数码产品、投影机、网络设备等供货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编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一 |
计算机 |
台 |
117 |
合同签订后 10内供货并 安装完毕 |
二 |
笔记本电脑 |
台 |
37 | |
三 |
打印机 |
台 |
38 | |
扫描仪 |
台 |
7 | ||
一体机 |
台 |
27 | ||
复印机 |
台 |
10 | ||
传真机 |
台 |
1 | ||
四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2 | |
数码相机 |
台 |
3 | ||
数码录音笔 |
支 |
11 | ||
投影机 |
台 |
4 | ||
等离子显示屏 |
台 |
1 | ||
五 |
服务器 |
台 |
2 | |
交换机 |
台 |
5 | ||
防火墙 |
台 |
1 | ||
UPS电源 |
台 |
1 |
五、领取标书时间: 200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4:30~17:30
六、领取标书和投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市车站南路市财政局2号办公楼4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10月9日 上午9:00
八、开标时间:2004年10月9日 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市车站南路市财政局2号办公楼4楼)。
十、投标方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一、领取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二、联系人:张 军 高严峰
十三、电话/传真:0377-63196500(业务) 63158258(购标书)
十四、网 址:www. nyzfcg. com
E-mail:nyszfcgzx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