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普、富士通正式签订液晶面板业务转让合同。此次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3项内容:
(1)富士通将富士通显示器科技(FDTC)的液晶面板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以及富士通研究所与FDTC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设备全部转让给夏普。
(2)夏普将接收FDTC员工、作为生产基地的美国子公司、从事与FDTC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工作的FJL(富士通研究所)员工,以及富士通集团液晶面板业务的相关知识产权。
(3)夏普将于2005年6月1日接收美国子公司,挂牌“夏普美国子公司”继续开展业务。
夏普称收购富士通的液晶面板业务出于以下四个目的:确保中小型液晶面板的生产能力、确保技术人员等开发资源、确保获得富士通这家电脑显示器液晶面板大宗客户、确保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