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东广雅中学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5-ZB017。
2.项目名称:广雅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1901
4.招标内容:LED显示屏、全彩色影视墙、移动硬盘188个、SCSI硬盘20个。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主要设备交货完毕;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在广州注册或在广州有注册的服务机构,在广州的服务机构有稳定的不少于6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3.投标人200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LED显示屏或全彩色影视墙)经验,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涉及的LED显示屏、全彩色影视墙和移动硬盘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允许投标人经销的相关证明。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须凭投标申请公函(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5年3月14日至2005年3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
11.提交样机要求: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40G移动硬盘的配置要求提供样机一台,样机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配置一致,不同投标人投标同一款产品只送同款机器一台;候选中标机型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5年4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13.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14.本项目采购人:广东广雅中学;地址:荔湾区西村街;电话:81261216
15.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16.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传真:020-83560185
领取采购文件事宜电话:020-83561561
保证金事宜联系电话:020-83563103
招标结果查询电话:020-8356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