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采购人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办公自动化设备,详细配置如下:
第一包:台式机计算机286台、笔记本电脑81台;
第二包:服务器11台、路由器2台、交换机7台、扫描仪15台、移动硬盘1个、防火墙1套、防磁柜1台、集线器1台、光端机2台、采集卡4台、UPS 8台、刻录机10台、信息发布软件1套;
第三包:监控系统4套、监视器1台、防盗报警器2台、多媒体示证系统4套、投影机14台、背投电视2台、实物展台2台、组合影响2台、投影幕布3个、触摸屏1台、中控系统1套等;
第四包:摄像机28台、照相机28台、录音机27台、文痕检验设备1台;
第五包:复印机38台、传真机18台、速印机1台、碎纸机5台、针式打印机5台、激光打印机81台、喷墨打印机18台、数码一体机1台。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的、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法人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所投设备必须为原装正品。
2、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市内蒙政府大院8号楼东附楼420房间发售,2005年10月10日起售,标书价格为500元/包(异地企业如需邮寄另加特快邮递费5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行呼市新华支行
帐 号:18981138091001
3、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05年10月20日上午9:00前送(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礼堂呼伦贝尔厅,过期不候。
投标时请投标企业务必将投标报价表和企业对此次投标的特殊优惠政策(如果有)单独密封在小信封内,并标明“唱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05年10月2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府礼堂呼伦贝尔厅
5、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内蒙政府大院8号楼东副楼四楼
联系人:杨 正、李敏孜
电 话(传真):0471-6946567
邮政编码: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