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FCGZX-X2005257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中心受合肥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就合肥市特教中心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第一包:
序号 品牌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投影仪 三洋XU2000C 1台 标配
2 投影仪 三洋XU2520C 2台 每台配三叶100寸电动幕一个,吊架一只,一分四分配器一个,安装
3 实物展台 朗星M10 2台
4 电视机 创维34T66AA 4台
5 DVD 清华同方138 4台
6 影院系统 威格18-2 4套 5.1声道,含功放
第二包:
序号 品牌 规格 数量 备注
1 便携电脑 联想昭阳S620 3台 标配
2 电脑 联想启天M2400 4台 256M内存、80G硬盘、17”纯平
第三包:
序号 品牌 规格 数量 备注
1、触摸屏电脑 四通ST-BII 5台 19寸,兼容机:C2.4/256M/80G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5年10月21日上午10:00之前向我中心传真报价或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包组报价。应提供主要产品的代理授权复印件。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前,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四、结算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十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陶欣 电话:0551-2665003
传真:0551-2612676
邮编:230001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
账号:2131208000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