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FCGZX-X2005312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就合肥市公安局投影系统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品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数码投影机 奥图码VEIX,DLP/标称亮度:3000流明/峰值亮度:3200流明/标准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2000:1/具有DVI数字接口/经济模式灯泡寿命:5000小时; 1
2 电动幕 三星100英寸玻珠电动 1
3 功放 BMG208 2*300W 1
4 音箱 BMG888 2*120W 1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5年 11月1 日 上午 11:30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提供投影机产品的厂家授权文件或代理协议;
(3)提供产品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主要功能说明等内容;
(4)提供产品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
(5)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四、结算方式:产品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十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孔天华
电话: 0551-2665001、2665003 传真: 0551-2612676
邮箱:kth@hfzfcg.gov.cn 邮编:230001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 账号:21312080004371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