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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IT产品政府采购之地方经验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4-11-28 作者:佚名

 

吉林省:以创新促规范运行

  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行时间短、基础薄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在规范管理、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坚持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工作创新。2003年为吉林省节约政府采购资金2.5亿元,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额22亿元,比上年增长98.47%。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孙林红副主任表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吉林省一直坚持走创新之路。 

  首先,坚持制度创新。吉林省政府采购办对照《政府采购法》,组织修订了《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暂行规定》、《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制度办法,形成了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并成立了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管理措施,完善了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制度。

  其次,坚持体制创新。鉴于吉林省省级两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存的情况,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着手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工作,明确提出将省级两个中心合并组建吉林政府采购中心的意见,2003年4月两个中心正式合并。

  再次,坚持管理创新。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明确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科学界定了不同额度的政府采购项目所适用的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进一步确立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二是改变了过去不分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一律实行集中采购的僵化模式,在《政府采购法》规定范围内,坚持“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的运用不同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三是在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中,建立了“专人结算、专人审核、领导签批”制度,实现了任务下达、资金归集、账簿处理与资金拨付相挂钩,确保了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运行。

  最后,坚持工作创新。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陆续开展了定点采购工作;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三是细化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第四,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有效嫁接。

  通过推行定点采购,大幅度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节约了政府采购时间。2004年6月,吉林省决定对省直单位购买10万元以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和5万元以下通用软件项目实行定点采购。在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外,还要预先确定经销商、优惠率或优惠价格、服务承诺等原则,以及保证质量、节约资金原则,保证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利益的原则等。

    2004年吉林省共确定了22类商品309个项目,包括商用台式机、家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杀毒软件等,而且每一项确定三家厂商,让采购人可以从中选择。最后,孙林红强调,在10万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5万元以上通用软件设备的采购中,以及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吉林省IT产品市场还大有潜力可挖。

 

  福建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全面展开,福建省政府采购迅速增长,据统计,2003年福建省政府采购量在全国居第三位。据测算,福建省IT产品采购规模应该为18~20亿元左右,但目前的IT产品采购规模仅为12亿元,因此,福建省IT产品采购的潜力非常大。肖宝铭表示,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福建省实现了“管”、“采”分离,其政府采购机构由决策、管理、执行三部分构成。

  采购工作的六个特点

  肖宝铭介绍说,福建省政府的IT产品采购具有六个特点。

  一是随着政府采购的规模扩大,IT产品的比重下降,从1999年的70%下降到2003年的10%。

  二是IT产品采购总量越来越大,从过去的5、6种扩大到现在的20多种,如2002年到2004年,福建省新增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等多项内容;同时规定,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批量超出20万的项目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

    三是通用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等,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省市级一次采购50万元以上、地市级一次性采购20万元以上。

  四是主流品牌中标较多,以计算机为例,2003年采购规模为2亿,其中联想、清华同方、DELL、惠普、TCL等品牌占较大份额,新产品很难介入。

  五是新上项目对IT产品需求量大,如数字福建、福州地区大学城、金财工程、金税工程,每年采购额都在3亿元以上。六是应用软件采购额每年以30%到40%的速度上升,导致招标难度增大。

  政府采购“三权分立”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实现“管”、“采”分离的省份,其政府采购机构由决策、管理、执行三部分构成。

  决策机构是福建省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是审查政府采购法规,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和监督地市采购工作,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多数表决通过。福建省先后出台了从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信息公告、专家库抽选办法以及合同管理等十几份有关政府采购规范文件,最近准备出台《采购人的行为规范》。

  管理机构是省财政厅,其工作职责是:拟订需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就其它需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事项提出方案和意见;定期向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导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省级政府采购资金;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定政府采购人员专业上岗任职要求;受理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和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办理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事务。福建省政府采购办于2000年底成立,目前实际工作人员共15人。

  执行机构是省政府采购中心,其工作职责是对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和属于部门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归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在招标活动中不收任何中标服务费,厦门、福州两地不设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但收费较低。

  对IT厂商5点建议

  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者的角度,肖宝铭对IT厂商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企业要做大做强自己的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其次,企业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由于IT产品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而且各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的IT技术知识比较缺乏,应当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如举办小型培训会,让采购人、代理机构了解新技术和新产品,增加选择几率。三是企业要重视售后服务,建议在福建省确立一个服务网点,建立一支技术过硬、作风正派的维修人员队伍,增加采购人、采购中心对购买的信心;四是企业要规范代理商和供应商的行为,提高政府信誉度;最后是企业应重点保障售后服务的效率和设备质量,保证合理价格,实现政府企业双赢。

 

河北省:计算机采购达10%

  河北省是最早开展政府采购的省份之一,早在1996年河北省财政厅就在省直机关开始政府采购工作的探索和实践,该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李淑娜女士表示,IT产品约占河北省政府采购货物类产品的总额30%左右,目前以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常用办公用品为主,其中仅计算机一项采购就达1.8亿元,占货物采购规模的10%。

  但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IT采购在系统集成和网络建设等方面还有很大空间。李淑娜表示,IT设备的采购和其他货物类产品的采购相比,更加注重性价比和产品的实效性,既不盲目追求高配置也不能使用过时的产品。由于IT设备在办公环境中反复使用,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采购人应根据工作实际,考虑适当提高需求的标准,同时在采购的实践中要把好产品验收关。目前河北省对IT产品政府采购大都实行了供货的制度,这种方式方便了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但金额达到了40万元以上的仍需公开招标,每季度招标一次。

  李淑娜表示,IT企业如果想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在电子政务市场上有所作为,就必须要了解《政府采购法》,了解相关的制度,了解招投标的过程,了解电子政务市场动态。只有熟悉了这些规则,才可能有机会在政府采购市场上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真正使企业能够中标、取得成功的关键,还在于企业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希望我们的IT厂商们能够拿出最新的产品,最高的技术力量,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

  李淑娜认为,坚持国货优先的原则是《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不过由于国货的认定标准尚未统一,河北政府采购办公室将密切关注国家的有关标准,尽快制订相关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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